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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>>

2023-01-13

共招1人,1个职位
报名时间:2023-01-12 08:30至2023-01-16 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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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我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,主要从事石碶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招聘工作坚持公开透明、公平公正、竞争择优的原则;坚持德才兼备、任人唯贤的原则。

二、招聘条件和岗位

1、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;

2、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服从组织分配。事业心责任心较强,具有吃苦耐劳、乐于奉献、勇于创新的精神;
3、户籍在宁波市海曙区、鄞州区(含高新区)、江北区、镇海区、北仑区、奉化区内,身体健康;

4、招聘岗位如下:

岗位

所需条件

新村办工作人员(1名)

1、45周岁以下(1978年1月11日以后出生),大专以上,男女不限;2、有3年以上企事业会计工作经历;3、有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者优先;4、年薪约67000元。

三、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

1、报名时间:2023年1月12日—2023年1月16日,上午8:30-11:00,下午1:30-4:00。如报名人数达到1:2比例,报名时间不再延长,反之延长一周。

2、报名地点: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(石碶街道食品街1号)三楼317办公室。
3、报名所需资料
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,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,《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》1份。

报考咨询电话:83890701,联系人:毛老师。

四、招聘办法和步骤

1、面试(时间另行通知 )
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分析能力、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。面试采用百分制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。
2、体检(时间另行通知)
按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。体检不合格者淘汰,合格者进入考察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,视作放弃聘用资格。

3、考察

考察对象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。自愿放弃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的,从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。
4、公示、录用
考察合格后,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,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。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,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。

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,视作自动放弃。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,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

2023年1月11日

附件: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2023.01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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